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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官以清廉为最 心怀天下的清代理学名臣陈宏谋

发布时间:2024-08-13 信息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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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必为世上不可少之人,为世人不能作之事。”清康熙年间,有一名少年书生以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,流露出其心怀天下的宏大情怀。

  这名少年书生便是陈宏谋,从27岁入翰林院起,居官达48年之久,历12行省任21职,学者称其“任职时间之长,职务之繁,为同时代人所不能及”。他不忘少年时代的座右铭,勤勉政事,为民分忧,居官清廉重视家教,有大儒之风,更有贤者之行。

  立志高远,居官当事事从民生起见

  陈宏谋(1696年—1771年)出生于广西临桂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,自幼喜爱读书,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他留心时事,只要听说谁家有最新的邸报,便前去借阅。邸报主要刊载朝廷政令、人事变动等消息,被一些学者认为是现代报纸的前身。它当然不如现代报纸及时,但在当时的时空环境下,是了解国家大事的一种重要方式。

  1723年,陈宏谋在乡试中考取第一名,在接下来的考试中连得捷报,高中进士,入翰林院,由此进入仕途。陈宏谋曾说:“吾辈居官,当事事从民生起见,计久远,不计目前,尚实事,不饰虚文,方不负朝廷为民设官之义,方不虚此生读书济世之志。”他的足迹几乎踏遍半个中国,每到一处,陈宏谋都因地制宜改善民生。

  1733年,陈宏谋被任命为云南布政使。在云南,他一方面鼓励增开铜矿,发展经济,一方面广种杂粮,设粮仓以备灾荒之年,并改变远距离运送粮食劳军的做法,改为“转搬递运”,即分段运输法,承担运输任务的百姓从起点一直运至终点,不仅劳累,而且途中开销与损耗都要一人承担,负担过重,“转搬递运”法让风险分摊在不同承运者身上,而且更为轻松,确是为民减负之举。

  在陕西为官期间,他引导民众广种山薯及杂树,既解决口粮问题又修复生态环境,并凿水井二万八千余口,以解决灌溉难等困民已久的难题。在河南,他带领百姓堵塞黄河缺口,疏通商丘丰乐河、古宋河等多条河流,大力提倡种植堤柳,以减少百姓所受洪水之苦。

  1752年—1754年,陈宏谋任福建巡抚,主张解除海禁。当时,因本地遭遇灾害,粮食减产,米价腾贵,须从台湾运粮,而商船载米有定额,陈宏谋请求解除海禁,以便多运米至福建,扩大米的市场供应量,从而让米价下跌,让百姓能够买得起米,渡过难关。福建沿海多有人到海外谋生,清朝规定“年久例不准回籍”,陈宏谋上奏准许在海外谋生的福建人,符合一定条件的,不论在外多少年都能回到原籍,当地人民敲锣打鼓来庆贺。

  陈宏谋是读圣贤书长大的,格外重视教育,特别积极修建与赞助学校。云南任上,他设立义学七百余所,使得当地苗民子弟也有读书的机会,后来他们能够考取功名,都深谢陈宏谋之恩。江苏任上,他经常下乡考察民情,了解到有些地方没有学堂,立即令各级官员筹集资金兴办义学,义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,是普通百姓的孩子也能读书的学校,体现了他有教无类的思想。

  陈宏谋勤政为民的事迹很多,《清史稿》中一条一条列举,占去传记的相当部分。陈宏谋为官体恤民情,这源于他以儒家“修齐治平”为己任的思想,是“明体达用、知行合一”的忠实践行者。同时,陈宏谋提出了“耐烦”之说,为官者要甘于“耐烦”琐碎小事,百姓关心的事虽小亦不能怠慢,并指出“不耐烦”的弊端。他认为,“君子当官任职,不计难易,而志在必为,故动而成功”。

  反对铺张,几束面条做祝寿礼物

  “廉耻,立人之大节。盖不廉,则无所不取;不耻,则无所不为。人而如此,则祸败乱亡,亦无所不至。”这是陈宏谋推崇的信条,人要有廉耻,而为官者更应有廉耻。陈宏谋一生严格自律,像一匹坚韧的老马,有着一往无前的“倔脾气”。

  陈宏谋任云南布政使时,了解到广西巡抚金鉷与人勾结,虚报垦荒田亩数量达数十万亩,为自己捞取政绩及利益,却使百姓多交税赋。陈宏谋明知官员不能插手家乡事的忌讳,但他还是决定揭发金鉷的所作所为,为民讨回公道。因金鉷对知情者威逼利诱,使得案件久查不决,但陈宏谋并不气馁。乾隆即位后,他接连两次弹劾金鉷,期间自己还遭受了降职的处分,但事情终有水落石出之日,朝廷免除虚报田亩的赋税,并对金鉷等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。

  陈宏谋不畏强权,三劾金鉷,展示出了爱民恤民的风骨,他决不做明哲保身之人。陈宏谋主张,“官长又当禁下僚之贪,不独以清白自了也。”为官者当然应该清廉自守,但这还不够,应当严格治吏,管好身边人,不允许身边人仗势欺人、贪赃枉法,若是身边人侵害了百姓利益,“独以清白自了”也是一种失职失责。

  陈宏谋不仅为官廉洁,个人生活始终保持着简朴节俭的作风。他相信“富贵之家,爱子过甚,子所欲得,无不曲从,一切刑祸从此致矣。”“惯子如杀子”,对子孙过于溺爱,就是家族衰亡的开始。

  时人办寿宴,若家中有条件的,总要请人唱戏,好好热闹一番,但如此花销也实在不少。陈宏谋在家书中曾嘱咐家人:“老人大庆已到……闻至期有演戏之举,如此上寿,远近难得,郑重热闹亦所宜然,但家乡非城市可比,贫乏艰难,一有唱戏之举,远近村坊不免受累,费财劳众,又非祝寿之本意。”他建议“不如乡下不唱戏为妥”,或者效法前例“事后于城中演戏酬客也”。还有一次,家中老人做寿时,他写信道:“老人寿日,家中自必照行,无物寄回,止有面数束耳。”堂堂大员,寥寥薄礼,可见其不尚虚华的性情。

  在自己七十寿辰时,家人违背他的意愿摆了宴席,还请人来唱戏,他大为生气,在家书中写道:“若以此银仿照大太爷前岁将所费作为修理桥路,岂不经久有益耶?悔之晚矣。”陈宏谋节俭,但并不小气,在云南遇灾情时,他广设粥厂,救济灾民,捐出自己的俸禄。他还总将自己的“养廉”补贴用于公共事业,并鼓励下属也这样做。

  在他的饭桌上,经常是仅有青菜、豆腐和白菜这“一青二白”,他在信中谈起自己的生活:“入不敷出,又无来路,不得不事事省减,以俭养廉,今日之谓也。决不肯到处告穷,向旧属借索,有损晚年志操,重负‘宁仅苦节称’之圣训也。”寥寥几句,足显其深得“官到能贫乃是清”的况味。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
校对:安娜

一审:安娜

二审:赵薇

三审:马春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