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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典型案例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7 信息来源:穆棱市纪委监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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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,强化警示教育作用,现将穆棱市纪委监委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一、八面通镇秀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玉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。陈玉国在2015年任秀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未经秀池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向陈玉国本人和村委成员发放2012年至2014年“差旅费补贴”共计3,000元。2023年4月,陈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二、下城子镇北安村党支部党员尹相廷违规操办婚宴问题。2023年4月30日,尹相廷在未向党组织报备的情况下,违规为其长子在下城子镇悦盛酒店办婚宴18桌,未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备且超范围办婚宴,违反了《牡丹江市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。2023年6月,尹相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三、穆棱市委宣传部科员马立东违规收取他人感谢费的问题。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,马立东在任穆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人期间,利用职务影响分别为企业贷款提供帮助,收受穆棱丰源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感谢费10万元、穆棱市中策万通选煤有限公司贷款感谢费8万元,共计18万元,全部用于个人消费。2023年6月,马立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、政务撤职处分。

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引以为戒,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意识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,坚持挺纪在前,加强监督管理,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作风建设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,开展监督检查,对顶风违纪行为,一律从严查处,从严问责,公开曝光,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。



中共穆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3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