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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棱市纪委监委车辆用油管理制度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0-11-12 信息来源:穆棱市纪委监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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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公务车辆用油管理,提高车辆使用功效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办公室负责委机关管理公务车辆用油事项的监管。正常情况下,全部使用加油卡加油,一般不允许使用现金加油,特殊情况报领导批准。

2、加油卡由办公室指派专人管理,并负责对加油数据进行统计,出纳负责油卡充值。

3、加油卡管理员负责对委内管理车辆进行加油,每次由两名工作人员将油加满并填写《穆棱市纪委监委公务加油记录单》并签字确认,待公务用车使用结束归还后,按规定程序将油再次加满待下次使用。

4、公务用车因公在公出途中需要加油的,按照公出审批制度,请示公务车辆审批领导批准,报办公室备案。

5、加油卡管理员每月汇总加油情况,做出明细表,按月向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书记报告,报书记审核。

6、加油卡管理员要及时汇总统计车辆油料消耗情况,在加油卡内金额接近500元时,及时向办公室主任申请油卡充值,每次充值之后将上一次《穆棱市纪委监委公务加油记录单》存档。

7、特殊情况一事一议。